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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導子女理財由零用做起

(明報) 2012年11月13日

【明報專訊】我們身處一個複雜的金融環境,及早培養下一代建立負責任的財富管理技巧,變得日益重要。其實,這可以從教小朋友打理零用錢開始。英國保誠日前公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,本港7至12歲兒童每星期的零用錢平均為75元,這筆錢可以用來建立子女對「收入」、「儲蓄」、「消費」等基本理財概念的正確認識。

成年人的收入多以「出糧」的形式出現,子女耳濡目染,便知道「出糧」是取得收入的一種主要渠道。亞洲心理及教育輔導人員協會創會會員、註冊心理學家梁天明博士指出,見到有些家長在給子女零用錢的時候,也對子女戲稱「出糧的時候到了」,此舉會給兒童造成誤解,使其不明白「出糧」前首先需要付出勞動。

做額外家務換收入 體驗出糧

由於本港並不像西方一些國家,允許兒童做一些簡單的社會工作賺取收入,家長在培養子女「收入」概念上,可能只能言傳,很難提供實際體驗。梁天明稱,其實讓子女體驗獲取「收入」的過程也不難,父母也可以設置一些額外的家務,讓子女通過做家務換取收入,不過一定要是「額外的」家務,否則會讓兒童忘記做家務是家庭成員的責任。

開儲蓄戶口存摺 宜交小童保管

至於零用錢方面,梁天明稱,家長最好定時、穩定支出子女的零用錢,且避免給7至9歲小童太多錢自由支配,因為該年齡階段的小童尚不具備管理較多錢的能力。父母還要避免將零用錢多寡與子女學習成績掛鈎,否則容易造成兒童市儈的心理,過分看重金錢在人生中的作用。

上文提及的調查顯示,受訪的本港兒童中有六成習慣將大部分零用錢儲起,可見他們對「儲蓄」有一定的認識。不少銀行針對18歲以下小童專門推出儲蓄戶口,最低開戶金額介乎10至500元,絕大多數豁免月費,家長不妨帶子女同去開戶,並將存摺或存款卡交由小朋友保管,平日提醒他們定期檢視自己的存款,讓其對儲蓄建立真正的認識。

兒童對「消費」其實更不陌生,梁天明強調,家長要在消費觀念上教會小朋友「延遲的滿足感」,即忍住一些即時興起的購買欲望,將錢儲起來購買自己更有願望獲得的東西。在調查中,46%的小童表示想要購買電子產品、手提電話、衣、鞋等貴重物品,且其中約三分之一會要求父母買給他們。由此可見,多數情况下,兒童的零用錢、儲蓄並沒有與消費預算關聯起來。





就此,梁天明指出,「家長要分清子女想買的東西『等使』與『唔等使』,『唔等使』的物品交由他們自己用零用錢購買」。

儲蓄與消費須掛鈎

另外,梁天明提醒家長,一定要重視言傳身教,特別是7至9歲小童的行為主要靠觀察、模仿,這段時期家長的言行起到關鍵作用。譬如,有些小童誤以為買六合彩、賭馬是投資的一種,這很多情况下是父母平日裏灌輸了「本小利大」、「刀片鋸大樹」等概念。

明報記者 王小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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